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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优化这些误区一定要避免 百害而无一利
发布时间:2025-04-05 16:56:51编辑:万马齐喑网浏览(66)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的范围和内容进行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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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当依照本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
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机构或者法人的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九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第七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第五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第二百一十四条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还公司财产,由公司给予处分。
(四)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第五十五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第二十七条股东的全部出资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多个投资主体的,可以改建为前条第一款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第十六条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九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本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二十六条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十八条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规定行使职权。(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第九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三)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第一百四十七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十一)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姓名及住所。第一百三十一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发行公司债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登记证明。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